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7号:关于境内企业由境外场外市场转至境外证券交易所实现境外发行上市的监管要求
基本信息
- 发布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年5月7日
- 生效日期:2024年5月7日
-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 原文链接:中国证监会官网
核心要点
一、典型案例
案例警示:某在境外场外市场挂牌的境内企业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交了转至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境外转板上市")的申请,在未履行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备案程序的情况下,完成境外上市。
上述行为违反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
二、规则依据
1. 境外发行上市的定义
根据《试行办法》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
- 境外发行上市指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相关活动
- 境内企业在境外场外市场挂牌不属于备案管理范围
2. 备案时点要求
《试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发行人境外首次公开发行或者上市的,应当在境外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 转板上市的备案要求
境内企业境外转板上市的:
- 应当按照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相关要求
- 在境外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过渡期安排
根据《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知》:
| 情形 | 要求 |
|---|---|
| 《试行办法》施行之日(2023年3月31日) | 已在境外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文件 |
| 未获境外监管机构或者境外证券交易所同意 | 应当在境外转板上市完成前履行备案程序 |
四、关键提示
| 注意事项 | 说明 |
|---|---|
| 场外市场挂牌 ≠ 已完成发行上市 | 不属于备案管理范围,但转板上市时仍需备案 |
| 转板上市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 应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要求备案 |
| 备案时点 | 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 |
关联规则
- [[试行办法(核心法规)|../核心法规/试行办法.html]]
- [[第1号:备案程序|../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html]]
- [[备案管理安排通知|../配套规定/备案管理安排通知.html]]
规则原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7 号:关于境内企业由境外场外市场转至境外 证券交易所实现境外发行上市的监管要求 案例:近期,某在境外场外市场挂牌的境内企业向境外 监管机构提交了转至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境外 转板上市”)的申请,在未履行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备案 程序的情况下,完成境外上市。上述行为违反了《境内企业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相关规定。 规则依据:根据《试行办法》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 境外发行上市指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相关活动,境内 企业在境外场外市场挂牌不属于备案管理范围;《试行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发行人境外首次公开发行或者上市的,应当 在境外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境内企业境外转板上市的,应当按照境外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相关要求,在境外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文件后 3 个工 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根据《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 知》,《试行办法》施行之日(即 2023 年 3 月 31 日),已在 境外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文件、未获境外监管机构或者境外证 券交易所同意的境内企业,应当在境外转板上市完成前履行 备案程序。